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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物相克

在日常的生活中,很多人都知道有些食物是不能一起进食的,因为每个事物中的组成部分和营养成分是不一样的,有些食物放在一起进食,会相克,轻者会出现恶心,头晕的症状,重者就会直接影响到身体的机能,不能正常的生活。那哪些食物相克呢?今天小编来跟大家好好说一说。

食物相克

 一、中药与食物的食物相克

1.猪肉

反乌梅、桔梗、黄连;合苍术食,令人动风;合荞麦食,令人落毛发,患风病;合鸽肉、鲫鱼、黄豆食,令人滞气。

 2.猪血

忌地黄、何首乌;合黄豆食,令人气滞。

3.猪心

忌吴茱萸。

4.猪肝

同荞麦、豆酱食,令人发痼疾;合鲤鱼肠子食,令人伤神;合鱼肉食,令人生痈疽。

5.羊肉

反半夏、菖蒲;忌铜、丹砂和醋。

 6.狗肉

反商陆;忌杏仁。

7.鲫鱼

反厚朴;忌麦门冬、芥菜、猪肝。

8.鲤鱼

忌朱砂、狗肉。

9.龟肉

忌酒、果、苋菜。

10.鳝鱼

忌狗肉、狗血。

11.雀肉

忌白术、李子、猪肝。

12.鸭蛋

忌李子、桑椹子。

 13.鳖肉

忌猪肉、兔肉、鸭肉、苋菜、鸡蛋

14.鸡肉

忌菊花。

二、事物相克的原因

单纯并且大量食用两种性状相反的食物,可能引发以下3种情况:

⑴营养物质在吸收代谢过程中发生拮抗作用互相排斥,使一方阻碍另一方的吸收或存留。如钙与磷、钙与锌、草酸与铁等。又如豆腐不宜与菠菜同吃,这是因为菠菜中含有草酸较多,易与豆腐中钙结合生成不溶性钙盐,不能被人体吸收,但并无临床症状出现。当然,如将菠菜在开水氽泡以破坏掉大量的草酸,也就可以用菠菜烧豆腐了,并成为是一道家常名菜。

⑵在消化吸收或代谢过程中,进行不利于机体的分解、化合,产生有害物质或毒物者,如维生素C或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与河虾同食过量,可能使河虾体中本来无毒的五价砷,还原为有毒的三价砷,而引起一定的砷中毒现象。

⑶在机体内共同产生寒凉之性或属温热之性,同属滋腻之性或同属于火燥之性的食物。如大量食用大寒与大热、滋阴与壮阳的食物,较易引起机体不良的生理反应。

三、食物相克其实就是一种食物拮抗作用

前面所说的食物相克现象,再从各种食物所含不同化学性状分析,其实就是食物拮抗作用的缘故,而引起食物拮抗作用的原理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:

(1)化学缔合

使食物中的某些营养素形成不易被机体吸收的物质,如植酸与磷、锌、铜、铁等形成金属缔合物;脂肪与钙作用产生不溶性钙皂等。

 (2)相互作用物争夺配位体

食物在体内代谢过程中同属一个转移系统的矿物元素,由于彼此争夺配位体,以及它们与配位体的亲和力不同,就会发生拮抗作用。即进入体内的某一种元素特多时,将使另一种元素从同种配位体的结合点上被排斥出去,同时阻碍了被排斥元素的吸收。

(3)肠道外因素

如高蛋白抑制铜在肝中的贮积;高浓度无机硫酸盐能阻止钼透过肾小管膜,限制了钼的再吸收,因而增加了尿钼的排出。

相信大家看了这篇文章,对于食物为何会相克,食物相克是什么概念,都有了一个较为系统和清晰的了解。其实只要不要过量,对身体的影响不会特别严重,但是也不能轻视。我们只有正确的了解了这些知识,才能规避食物相克导致中毒的事件发生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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